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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9月18日「臺北市建築執照審查作業暨抽查作業說明會」(上午場)(上、下午課程內容相同,請擇一報名)

發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24-08-16
發文字號 113(十七)會字第2039號
發布日期 2024-08-16
活動日期 2024-09-18上午8時30分~2024-09-18
活動地點 中油國光廳(臺北市松仁路3號)

主旨:本會謹訂於113年9月18日(星期三)舉辦「臺北市建築執照審查作業暨抽查作業說明會」,俾助會員瞭解主管機關對委審(含報備)暨抽查之規定事項,並促進設計建築師及委審(含報備)、抽查建築師間之溝通,請會員及事務所從業人員於113年9月6日前上本會網站登記報名參加(上、下午課程內容相同,請擇一場次報名),網址http://www.arch.org.tw,請 查照。

說明:

一、說明會時間: 第一場113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08:30至12:00。 第二場113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30至17:00

二、說明會地點:中油國光廳(臺北市松仁路3號)。

三、凡擔任委審(含報備)或抽查之建築師因有審查之責任,應對建築法規詳予了解,並應熟習作業程序。

四、有意願擔任本年度委審(含報備)或抽查之建築師,應符合建築法第34條資格及下列規定:

(一) 各項建築執照「建造執照(含建造執照變更設計)、雜項執照(含廣告物)、拆除執照」審查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5年內擔任設計人並取得建造執照達3件以上者(其中1件得為其他縣市政府所核發之建造執照)。

2.曾任政府建管單位審照人員累計年資達3年以上者。

(二) 變更使用執照審查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建築執照審查資格者。

2.近3年內受託辦理建築物變更並取得變更使用執照達2件以上者(臺北市政府所核發之變更使用執照)。

五、符合委審人員資格擬參加委審輪派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9月27日前傳真至審查室(傳真號碼:02-2729 8949),並加註臺北市公會會員證號及聯絡電話,請配合公會作業時程完成。(現任者毋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六、活動上網報名辦法請上本會網站「檔案下載」/「本會專區」下載。因座位有限,報名額滿時,將以上網報名之建築師優先參加。

七、課程表:    主持人:郭總召集人高明

第一場113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

時間

課程內容

主講人

08:30~08:50

報到

08:50~09:00

致詞

09:00~09:50

建築執照委託審查制度說明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建照科 羅駐謒 股長

09:50~10:40

建築執照委託審查制度運作
(公會審查實務說明)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廖副召集人彩龍

10:40~10:50

休息

10:50~11:40

建築執照技術抽查常見缺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建照科 李御嘉 正工程司

11:40~12:00

綜合座談Q&A

八、擬擔任委審(含報備)或抽查之建築師,無論現任者或新加入者均須準時且全程參與說明會並簽到簽退,方能參加委審、抽查、報備作業之審查工作。

九、本次說明會已依內政部96.06.21台內營字第0960803535號函「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文件認可辦法」申辦核備中;建築師參加本活動,尚需經內政部認可後方得累積換證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