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市辦理道路既設人(手)孔施工作業,人(手)孔框座應採錨定調整螺座及螺桿,用以固定及調整孔蓋框座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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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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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7-3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3052357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191號 |
發布日期 | 2023-08-08 |
主旨:
有關貴機關(構)於本市辦理道路既設人(手)孔施工作業,人(手)孔框座應採錨定調整螺座及螺桿,用以固定及調整孔蓋框座高度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7月20日北市工道字第1123020415號函續辦。
二、請貴機關(構)於本市辦理道路既設人(手)孔施工作業時,除應參考本局工程設計參考圖(類別:道路工程;圖名:路面人手孔提升、調降標準圖),亦應依本局新建工程處107年1月22日北市工新道字第10730745200號函檢送之「孔蓋周邊整平圓形修繕工法」規範辦理,並請貴機關(構)覈實檢討所屬契約規定及施工圖說,應就所需之工料數量編列相關費用。
三、另請貴機關(構)確依本局110年10月27日北市工道字第1103020964號函重申公告事項:各類工程應通報道路施工資訊項目表,上傳各項施工停檢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