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管線檢修職災案件發生,請各機關(構)進行道路施工作業、人孔及下水道等作業,確實落實安全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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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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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8-16 |
發文字號 | 北市工新道字第1103014146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121號 |
發布日期 | 2021-08-16 |
主旨:
函轉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為避免管線檢修職災案件於本市發生,請各機關(構)進行道路施工作業、人孔及下水道等作業,確實落實安全衛生管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奉本局交下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10年8月11日北市勞職字第110013192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