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NEWS

側邊選單開關

:::

最新消息

:::

有關經濟部對受新冠肺炎影響行業紆困減免水電費事宜

發文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發文日期 2020-07-03
發文字號 營署建管字第1091134983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0-07-08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909號
發布日期 2020-07-10

主旨:為加速辦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用戶之水、電費減免,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特殊傳染性肺炎自109年3月起已對部分企業產業事業造成營運困難,經濟部為協助企業正常營運,已於109年4月20日修正發布「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紆困振興辦法」、109年4月21日公告「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用戶之水、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作業須知」,其減免方式,說明如下:
(一)有營業稅籍者:無須申請,由台水及台電公司依財政部比對營業額資料辦理水、電費減免。
(二)無營業稅籍者:
1、依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之用電戶,由台電公司主動比對用電量,辦理電費減免。
2、其他受影響產業、事業或機構用戶無稅籍者,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造冊逕送台水及台電公司辦理水、電費減免,或向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造冊送台水及台電公司辦理水、電費減免。
二、貴公會所屬會員事業,有稅籍登記者,雖無需申請,惟請宣導業者儘速向台電及台水公司申請建立統一編號單位,俾利台電及台水公司接獲財政部資料後進行電號(水號)及統一編號之比對,辦理水、電費減免作業。
三、為推動旨述紓困措施,貴會所屬會員事業倘有無稅籍而需紓困者,請協助宣導向本部申請認定水、電費減免級距,俾綜整水、電費減免清冊函送台水公司、台電公司辦理。
四、隨文檢附下列資料:
(一)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用戶之水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作業須知(附件1)。
(二)水電減免相關資訊亦可洽經濟部首頁>問與答>水電費減免/電費或水費( https://www.moea.gov.tw/MNS/COVID-19/content/SubMenu.aspx?menu_id=33451 )網頁查詢(附件 2 )。
(三)本案貴產業(事業)聯絡窗口: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賴玲玲;聯絡電話:02-8771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