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建築師公會110年5月13、14日舉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換證回訓講習」
- 標籤: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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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中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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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4-27 |
發文字號 | 中市建師字第152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704號 |
發布日期 | 2021-05-10 |
主旨:
謹訂於110年5月13、14日假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2樓演講廳(臺中市臺灣大道2段536號)舉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換證回訓講習」,隨函檢附報名簡章,惠請有意願參加之會員於5月6日前報名完成,敬請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內政部106年4月18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60027127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本會及各友會會員。
三、報名人數:由於場地限制,名額共80名,依報名繳費順序額滿為止(惟報名未達40名者恕不開班)。
四、課程日期、時間、地點及內容如下:
(一)日期:110年5月13日、14日(星期四、五)。
(二)時間:
5月13日(星期四)上午09 : 00~下午17 : 30。
5月14日(星期五)上午08 : 00~中午12 : 30。
(三)地點: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2樓演講廳(臺中市臺灣大道2段536號12樓)。
(四)內容:詳報名簡章。
五、本課程已依內政部96.06.21台內營字第0960803535號函「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文件認可辦法」申辦核備;建築師參加本教育訓練之積分,尚需經內政部認可後方得累積換證積分。
六、報名費用:新台幣2,000元整(退訓或離訓恕不退費)。
七、報名後若未能參加時,將依下列規定辦理,且不得由他人頂替:
(一)經報名後,於開課前2日內(不含例假日)通知取消參加者,每名扣500元整,取消者須以書面簽署傳真並請以電話確認。
(二)於開課當日或未通知取消參加者,每名扣2000元整。
八、本次回訓講習備有講義、礦泉水及午餐及餐盒。
九、繳費方式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