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開公開展覽「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內編號『主玉8、主東4、主東8、主經5、主研2、暫予保留地區(一)、暫予保留地區(二)』等7案」
- 標籤:都市計畫
- 瀏覽人次:1092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
發文日期 | 2018-08-29 |
發文字號 | 府都規字第10760261203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8-3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086號 |
發布日期 | 2018-09-03 |
檢送本市都市計畫「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內編號『主玉8、主東4、主東8、主經5、主研2、暫予保留地區(一)、暫予保留地區(二)』等7案」第二次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2份,請查照辦理。
一、依內政部107年8月2日內授營都字第1070812978號函辦理。
二、本案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7月17日第926次委員會議審決,有關本通盤檢討案變更計畫內容,超出公開展覽範圍者,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主要計畫於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
三、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之規定,請將公告及主要計畫書圖自107年8月30日起於貴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
四、另計畫書圖1份請妥為保管隨時提供市民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