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會員團體保險」暨續辦「會員配偶及子女自費團體保險」
- 標籤:福利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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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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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6-27 |
發文字號 | 111(十七)會字第1662號 |
發布日期 | 2022-06-29 |
主旨:
本會辦理111年度『「會員團體保險」暨續辦「會員配偶及子女自費團體保險」』相關事宜詳如說明,惠請於111年8月19日前踴躍自費參加配偶及子女加保,請 查照。
說明:
一、111年度會員保險費用由本會全額支付,會員無需申請及繳費:
(一)承保年齡:最高承保至85歲。※逾投保年齡(85歲以上)之會員,本會補貼兩倍個人年繳保險費新台幣3,930元。
(二)保險期間:111年8月31日零時起至112年8月31日零時止。
二、續辦「會員配偶及子女自費團體保險(有關配偶及子女部分需延續投保,方能確保權益)」相關事宜簡述如后:
(一)保險期間:111年8月31日零時起至112年8月31日零時止。
(二)受理申辦及繳費期間:即日起至111年8月19日止。
(三)保險內容、保險資格及費用明細詳公文說明二。
三、新加保者特別說明:
(一)65歲以上需填寫健康告知書。
(二)保險公司仍會進行核保,既有疾病者可能無法承保。
四、111年及110年保險內容差異說明詳公文說明四(111年由元大人壽承保)
五、會員配偶及子女參加方式:填具申請書(詳附件),繳費方式詳公文說明五。
六、「團體保險內容」(如附件)惠請詳閱。
七、本活動適用「福利多元化辦法」。
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