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有關辦理具倒塌之虞建築物拆除作業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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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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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5-09 |
發文字號 | 國署建管字第1131071761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029號 |
發布日期 | 2024-06-03 |
主旨:有關貴機關辦理具倒塌之虞建築物拆除作業1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4月11日第178次委員會議紀錄貳、報告事項三、(二)1.委員建議及專業意見辦理。
二、有關貴機關辦理具倒塌之虞建築物拆除作業時,宜以鋼軌支撐梁柱接頭,避免直接撐於梁上,以預防施工中事故發生,並請轉知所屬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