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小型行號名稱有「建築設計」字樣,恐有誤導該行號擅自承攬建築物設計業務並違反建築法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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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經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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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05-27 |
發文字號 | 經商字第1080226073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06-1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624號 |
發布日期 | 2019-06-14 |
函轉臺中市大臺中建築師公會函稱小型行號名稱有「建築設計」字樣,恐有誤導該行號擅自承攬建築物設計業務並違反建築法之疑慮一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