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條之3雨水貯集滯洪設施設計容量檢討疑義
- 標籤:解釋函
- 瀏覽人次:301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8-10-0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2129995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10-0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460號 |
函轉內政部函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條之3雨水貯集滯洪設施設計容量檢討疑義」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內政部107年9月19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70814832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7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58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40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