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2條所定建築物使用類組之解釋」 標籤: 瀏覽人次:1196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16-06-04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6-06-06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830號 函轉內政部有關「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2條所定建築物使用類組之解釋」,業經內政部105年5月31日台內營字第1050807122號令訂定發布,請 查照。 附件檔案 .pdf 附件.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226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