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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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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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2-09-0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1697565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2-09-06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748號 |
函轉本府發布「臺北市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申請須知」修正條文乙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本府101年8月20日府都築字第10135741801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1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61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26號。
三、網址網址:http://www.dba.tcg.gov.tw。
連結: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showmaster01.jsp?LawID=P06I3004-201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