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同時擔任他公司(營造業)之職務,涉及違反營造業法第34條規定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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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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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1-09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202847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142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為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同時擔任他公司(營造業)之職務,涉及違反營造業法第34條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2年12月29日國署營字第1120140904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3001號,目錄第八組編號第0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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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