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北市消費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投保範圍及最低投保金額業已公告修正,並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
- 標籤: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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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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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5-12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使字第1140905796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515號 |
主旨:有關本市消費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投保範圍及最低投保金額業已公告修正,並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113年8月29日新北府法消字第1131655606號公告辦理。
二、請各公會、學會、協會轉知所屬會員,114年1月1日起執行本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業務,有關各消費場所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範圍及最低投保金額應符合上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