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市適用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之簡易室內裝修審查案件相關簽證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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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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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1-04-0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0640414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1-04-0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691號 |
修訂本市適用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之簡易室內裝修審查案件相關簽證表格,並自100年4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 貴會會員知照。
一、依內政部99年12月23日台內營字第0990810345號令修正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41條規定辦理。
二、有關「臺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申請書」、「臺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圖說簽章合格申報表」、「臺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行政項目審核表」、「臺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合格證明申請書」、「臺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竣工查驗簽章合格檢查表」、「臺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竣工案件行政項目審核表」及「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乙式,自100年4月1日起實施,檢送相關表格乙式。
三、本案納入本局100年度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13號,彙編歸類第三組編號第008號。
四、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
附件:
100013-臺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行政項目審核表.doc
100013-臺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圖說簽章合格申報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