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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北市建築空地管理維護辦法」之「建築空地」適用範圍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1-11-18
發文字號 北市都設字第100379728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1-11-21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997號

有關「臺北市建築空地管理維護辦法」之「建築空地」適用範圍,詳如說明,請 查照。

旨揭辦法「建築空地」係指符合「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土地最小寬深度或依「臺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第6條之規定核准可建築者;請轉知所屬會員知照並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