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違章建築勘查認定查報作業規定」(102年7月22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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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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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3-07-2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235323903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3-07-2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288號 |
函轉本局102年7月22日北市都建字第10235323900號註銷令及同年7月22日北市都建字第10235323901號令修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違章建築勘查認定查報作業規定」,請 查照。
一、查本局102年6月20日北市都建字第10260154900號「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違章建築勘查認定查報作業規定」所附規則對照表及最新條文漏未校正,原發布令應予註銷,並再行發布修正,合先敘明。
二、按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機關正名、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規定及修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違章建築勘查認定查報作業規定」之行政規則如附表。
三、本案納入本局102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57號,目錄第六組編號第004號。
四、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