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有關為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免請領雜項執照之認定標準,以及是否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山坡地建築專章規定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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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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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10-1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照字第1130146226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053號 |
主旨: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有關為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免請領雜項執照之認定標準,以及是否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山坡地建築專章規定疑義」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3年10月8日國署建管字第1131154196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3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62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34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