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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供零售市場使用之建築物違反建築法第77條,未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依同法第91條規定處以罰鍰,其處罰對象認定事宜乙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09-11-02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098149636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09-10-29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868號

檢送內政部98年10月16日營署建管字第09800674042號函「關於供零售市場使用之建築物違反建築法第77條,未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依同法第91條規定處以罰鍰,其處罰對象認定事宜乙案」影本乙份(詳如附件),請 查照並轉 貴會會員知照。

一、 本案納入本局98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彙編第114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114號。

二、 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法規網址: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