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空間及面積規劃原則」
- 標籤:面積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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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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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8-14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照字第1072119263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8-1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823號 |
函轉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辦公處所空間及面積規劃原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十五日生效一案,請鑒察。
一、依行政院107年7月24日院授工技字第10700207080號函辦理。
二、本案與大局所訂「臺北市政府各機關一般辦公廳舍配置標準表」內容雷同,檢附來文及附件影本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