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發展局「變更使用執照竣工案件注意事項附表」自即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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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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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09-12-0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8644790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09-12-1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205號 |
檢送本局「變更使用執照竣工案件注意事項附表」影本乙份(如附件),自即日起適用,並應於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時由建築師填註簽證,請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本案納入本局98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69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16號。
二、本附表下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法規網址: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