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6條規定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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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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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09-1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796203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09-16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269號 |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6條規定解釋令1份, 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9年8月27日環署綜字第0990076920B號函暨本府99年8月31日府授環四字第09913546200號函辦理。
二、 本案納入本局99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20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85號。
三、 網址網址:www.dba.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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