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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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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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2-08-09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設字第101358948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2-08-1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551號 |
檢送本年度(101年)「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規範」1份,將於101年10月1日正式實施,請轉所屬會員知照,請 查照。
一、依本局101年7月5日「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規範」專案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規範係為供申請單位及設計單位辦理相關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時規劃設計之參考,特彙整委員會歷次審議決議原則以加速辦理都市設計審議時程,惟若申請案因基地條件限制或實際需求而無法執行,且經該委員會審議通過,得不受「原則」性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