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不動產開發業識別標誌使用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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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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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3-11-2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2034849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3-12-03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705號 |
函轉內政部102年11月15日台內營字第10208113851號函修正「建築開發業識別標誌使用作業規定」為「不動產開發業識別標誌使用作業規定」,並修正全文乙案,請 查照。
依內政部102年11月15日台內營字第10208113851號函辦理。
連結: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2181&Itemid=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