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43條」解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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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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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09-10-0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8786133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09-10-1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728號 |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有關「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43條」解釋函、令各1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8年9月25日環署綜字第0980085863B號函暨本府98年9月28日府授環四字第09814636400號函辦理。
二、 本案納入本局98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08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70號。
三、 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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