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發布「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2條規定建築物使用類組之解釋令」 標籤:建築物使用類組 瀏覽人次:1925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8-02-26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0708028992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719號 有關「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2條規定建築物使用類組之解釋令」,業經本部以107年2月26日台內營字第1070802899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107030602.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94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