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臨時性建築物之無障礙環境設施檢討設置檢核表」自106年7月31日起實施
- 標籤:無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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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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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7-07-14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342535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7-07-1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140號 |
檢送「臺北市臨時性建築物之無障礙環境設施檢討設置檢核表」一份,並自106年7月31日起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一、依106年4月24日臺北市無障礙環境推動工作小組106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完善無障礙環境之建置,申請本市大型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應將旨揭設置原則表納入應檢具之書圖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經核准後始得搭建。
三、本案納入本局106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示彙編第042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10號(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