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建案工程道路周邊修復施工證」施工,自114年4月1日起,須先行完成套圖作業
- 標籤: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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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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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3-27 |
發文字號 | 北市工道字第1143008137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326號 |
主旨:有關辦理「建案工程道路周邊修復施工證」施工,自114年4月1日起,須先行完成套圖作業,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辦理。
二、為避免發生管損事件,致生災害影響安全,自旨揭日期起,持有其施工證者,比照道路挖掘許可,於進行施工預約程序前,須先完成套圖作業,以瞭解工區周邊地下管線分布概況,減少施工損壞地下管線風險,倘涉及危險管線(如電力、瓦斯、輸油等),宜加強注意。
三、套圖作業操作流程詳如附件,請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