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臺北市加強合法建築物隔成多間套雅房出租安全管理檢查表」
- 標籤:隔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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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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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2-2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340596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618號 |
訂定「臺北市加強合法建築物隔成多間套雅房出租安全管理檢查表」,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一、為強化居住環境安全,本市供住宅使用之合法建築物,每戶採易燃材料隔成5間以上套(雅)房供出租使用者,應提昇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檢討改善「隔間材料防火性能」、「居室門扇遮煙性能」、「避難路徑」及「消防安全設備」等項目,改善內容詳附表。
二、自即日起,上開隔成5間以上套(雅)房供出租使用之建築物,經本局審認其防火避難設施或消防設備有待提昇改善者,將掣函通知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文到次日起30日內改善,以善盡建築法第77條第1項:「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之責。 經改善完竣者,應委託開業建築師或公共安全專業檢查人(防火避難設施類)提具旨揭檢查表簽章負責,並檢附檢查項目之現況照片過局核處。另倘發現簽證人員涉有簽證不實者,當依法究責。
三、本案檢查表下載網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首頁 > 檔案下載 > 申請書下載 > 使用科
四、本案納入107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10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05號,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