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第12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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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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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01-08 |
發文字號 | 北城更字第0990016285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01-1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090號 |
修正「臺北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第12點條文業經奉准,並自民國98年12月30日起生效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週知,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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