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訊息

LAWS

側邊選單開關

:::

修訂「消防安全設備審查時建築副本應載明及注意事項」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發文日期 2013-03-08
發文字號 北市消預字第102318520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3-03-11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676號

檢送本局修訂「消防安全設備審查時建築副本應載明及注意事項」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相關文號:本局97年3月24日北市消預字第0973106880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