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築期限自動增加2年,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4年8月13日北市都建字第11430342771號令發布 標籤:都發法規 瀏覽人次:11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5-08-13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430342772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4166號 主旨:有關建築期限自動增加2年,業經本局114年8月13日北市都建字第11430342771號令發布(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會員知照。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1430342772號.pdf 更新日期:2025-08-15檔案大小:21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