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函釋「申請使用執照時,綠建材標章已逾有效期限,是否得認定為綠建材之有效認可文件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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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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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4-2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0115925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798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函釋,申請使用執照時,綠建材標章已逾有效期限,是否得認定為綠建材之有效認可文件疑義1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11年4月22日營署建管字第1110025329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1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111028號,目錄第二組,編號第001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