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修正「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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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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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3-03-1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2106644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3-03-1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735號 |
「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2年度2月25日以通傳資技字第1024300324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陳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2年2月27日營署建管字第1020011614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2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16號,彙編歸類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11號。
三、 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
法規網址: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