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各行政區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內都市設計管制規定人行步道留設淨寬及是否需緊臨道路境界線留設之執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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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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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12-2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6203190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5512號 |
主旨:
函釋「有關本市各行政區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內都市設計管制規定人行步道留設淨寬及是否需緊臨道路境界線留設之執行方式」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局111年12月12日北市都規字第1113080006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1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71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39號。
三、本案收列於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