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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領有使照建築物申設一定規模以下立案許可相關書表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3-05-09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2640832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3-05-09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893號

檢送本局訂頒本市領有使照建築物申設一定規模以下立案許可相關書表乙份,請協助提供申請人參考,請 查照轉行。

一、依本府101年11月30日修正「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規定,爰配合修正相關書表。

二、為維建築物公共安全,本辦法業已修正類此案件均應委託建築師或結構、土木技師檢討,爰訂定「臺北市領有使照建築物申設一定規模以下立案許可申請表(T1-1)」、「臺北市領有使照建物申設一定規模以下立案許可建築師簽證表(T1-2)」及「臺北市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附條件允許使用建築師綜理表(T1-4)」。隨文檢送相關表格乙式,請 貴單位協助提供申請人參閱。

三、另「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設立案許可檢視表」業已停止適用,仍請依旨揭表格檢討辦理,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