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大地工程學會編修「建築物基礎開挖工程監測準則」1案
- 標籤:監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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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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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1-02 |
發文字號 | 國署建管字第1130136139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346號 |
主旨:有關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大地工程學會編修「建築物基礎開挖工程監測準則」1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大地工程學會113年12月24日華地字第1130000193號函(如附影本)辦理。
二、按「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第8.10.1節、第8.10.1節解說及第8.10.5節解說:「⋯⋯2.監測儀器的安裝與監測成果的品質關條密切,監測儀器的安裝必須依照最新版本大地工程學會之「建築物基礎開挖安全監測準則」所建議的方式為之,⋯⋯」、「2.開挖安全監測由設計至施工包括:監測系統之規劃與配置、監測檢驗校正及安裝量測、監測管理等工作,詳細之工作準則,可參考大地工程學會所出版的「建築物基礎開挖安全監測準則』。」及「⋯⋯表-解8.10-1為一般建築開挖工程監測頻率之建議,係摘錄自『建築物基礎開挖安全監測準則』(大地工程學會,2017)⋯⋯」
三、檢附114年版「建築物基礎開挖工程監測準則」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