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變更使用執照注意事項附表」 標籤: 瀏覽人次:143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1-10-18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100637243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1-10-21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669號 檢送本局修訂「變更使用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影本1份,即日起適用,請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一、本案納入本局100年度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56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27號。 二、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附件檔案 .pdf 變更使用執照注意事項附表.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7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