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有關「防火構造建築物挑空區設置之自動撒水設備採用放水型撒水頭得否計入自動滅火設備之有效範圍」
- 標籤:撒水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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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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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11-2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42526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558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有關「防火構造建築物挑空區設置之自動撒水設備採用放水型撒水頭得否計入自動滅火設備之有效範圍」1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0年10月21日營署建管字第110007892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0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75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50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