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綠建材性能試驗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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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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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3-11-2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2138553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3-11-28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663號 |
函轉內政部102年11月11日台內建研字第1020850773號令訂定發布「綠建材性能試驗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內政部102年11月11日台內建研字第10208507732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2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94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61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