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用途為停車場之建照申請案,應歸屬使用類組疑義」解釋函令
- 標籤:
- 瀏覽人次:5738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0-04-3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328549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04-19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075號 |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用途為停車場之建照申請案,應歸屬使用類組疑義」解釋函令乙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99年4月20日營署建管字第0992907729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99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彙編第059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44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