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有關可否以交換鑰匙方式前後併列設置停車位一案
- 標籤:解釋函
- 瀏覽人次:1735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22-07-1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3052532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870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有關可否以交換鑰匙方式前後併列設置停車位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11年7月1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10045762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1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49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27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