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第十二點及第三點附表一、附表二 標籤: 瀏覽人次:1510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18-05-30 發文字號 工程管字第10700163260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8-06-06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067號 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第十二點及第三點附表一、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檢送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法規網址:http://lawweb.pcc.gov.tw/NewsContent.aspx?id=261 附件檔案 .pdf 工程管字第10700163260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598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