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修正「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補助作業要點」,並自113年10月7日起生效
- 標籤:外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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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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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9-26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361639162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821號 |
主旨:「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補助作業要點」業經本局113年9月26日北市都建字第11361639161號令修正,並自113年10月7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37條第1項第2款、第42條第2項及第44條規定辦理。
二、檢附113年9月26日北市都建字第11361639161號令及「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1份。
三、本案業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 1131302J0013,提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四、本案納入本局113年度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編號第113046號,目錄編號第007號。(網路網址: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
五、本案刊登 113年9月27日第185期市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