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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6-01-14
發文字號 府授都建字第10463726202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6-01-15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280號

函轉本府105年1月14日府都建字第10463726200號令修正「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請查照。

一、檢附「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修正條文乙份。

二、本案納入本府都市發展局105年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001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01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