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函釋「自室內經由露臺通達直通樓梯,該露臺連接單獨一戶住戶單元之法規適用疑義」 標籤: 瀏覽人次:1280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09-11-04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0986372500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09-10-30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877號 函轉內政部函釋「自室內經由露臺通達直通樓梯,該露臺連接單獨一戶住戶單元之法規適用疑義」乙案函件影本,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法規網址: 內政部函釋「自室內經由露臺通達直通樓梯,該露臺連接單獨一戶住戶單元之法規適用疑義」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