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訊息

LAWS

側邊選單開關

:::

修正「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第6條

發文單位 經濟部
發文日期 2016-06-06
發文字號 經水字第10504602543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6-06-06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834號

「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第6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5年6月6日以經水字第10504602540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為配合行政院函頒「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附件條文格式以ODF檔提供,謹請以word2010以上版本或LibreOffice軟體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