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公有新建各建築類組建築物申請綠建築標章 標籤:綠建築 瀏覽人次:4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發文日期 2026-02-12 發文字號 建研環字第1157638113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876號 主旨:有關公有新建各建築類組建築物,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於申請綠建築標章時,需同時申請建築能效評估,且其建築能效等級須達建築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1+級),請查照轉知。 附件檔案 .pdf 建研環字第1157638113號.pdf 更新日期:2026-03-12檔案大小:734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