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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公有新建各建築類組建築物申請綠建築標章

發文單位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發文日期 2026-02-12
發文字號 建研環字第1157638113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876號

主旨:有關公有新建各建築類組建築物,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於申請綠建築標章時,需同時申請建築能效評估,且其建築能效等級須達建築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1+級),請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