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 標籤:自治條例 瀏覽人次:1272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7-12-20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060819897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213號 所報修正「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准予核定,請查照。 依據貴府106年11月22日府授法規字第1060257960號函辦理。 附件檔案 .pdf 107011601.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939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