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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執行臺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規則第54條及第56條基準」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3-04-24
發文字號 府授都建字第10262117401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3-04-25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548號

函轉本府102年4月24日府都建字第10262117400號令,廢止「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執行臺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規則第54條及第56條基準」,請 查照。

一、本案納入本局102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34號,彙編歸類目錄第四組編號第002號。

二、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